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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水泥及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实行备案登记的通知
水泥及新型墙体材料会员单位:
为了将会员单位的产品推向建筑市场,给广大用户提供一个选择建筑材料的平台。应广大会员单位的要求,拟从2004年9月12日起,对水泥及新型墙体材料实行备案登记管理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从2004年起,由深圳市水泥及制品协会对进入深圳市场的水泥(不包括特种水泥)及新型墙体材料进行备案登记管理。
二、申请备案的建筑材料及其生产企业应符合下列条件:
(一)符合国家产业经济政策和环境保护要求,未列入国家或本市明令禁止、淘汰产品目录;
(二)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、卫生标准要求,有通过国家计量认证并取得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,出具的近期抽检合格报告;
(三)属生产许可证管理范围的,已取得生产许可证(进口建筑材料不受此款限制)。
三、原办理过备案登记的水泥及新型墙体材料企业,未出现质量问题的可坐直通车,年底前交旧的备案回执,就可领取新的备案登记证。
四、对新进入深圳市场的水泥及新型墙体材料须提供以下资料:
1、备案登记表(到市水泥及制品协会领取);
2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;
3、水泥生产许可证及复印件(墙体材料暂不需要);
4、有通过国家计量认证并取得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,出具的产品近期抽检合格报告单及复印件。
5、商标证书及复印件。
五、备案登记管理不收取任何费用(包括领取备案登记表也不收取任何费用)。
六、拟从今年9月12日开始接受新的水泥及新型墙体材料企业的备案申请。联系电话:0755-83340995或83342291。网址:www.szjs.com.cn
七、每年年初备案完成后,由协会统一编制“备案名录”免费向全市所有建设、房地产公司、设计、施工、监理、检测及相关单位派送。
特此通知!
深圳市水泥及制品协会
二OO四年九月八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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