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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推荐深圳市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专家的通知

 

深 圳 市 住 房 和 建 设 局 文 件 


深建设计〔2010〕7

关于推荐深圳市建设工程项目

初步设计审查专家的通知

各工程勘察、设计、施工图审查、施工、监理、造价咨询单位,各有关单位:

    根据《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》和《广东省建设厅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》(粤建设字[2008]24号)的规定,我市将开展大、中型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查。为提高审查质量,充分发挥建设工程领域技术专家的咨询作用,我局决定组建深圳市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专家库。现就推荐专家库人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入库专家的主要职责

(一)负责全市大、中型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审查;

(二)参与施工许可环节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的审查;

(三)参与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的评审;

(四)推荐参与国家和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的评审;

(五)参与全市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的检查;

(六)与建设工程有关的技术论证、评审等工作。

二、入库专家的专业类别

入选深圳市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专家库的专业类别分为:(1)工业和民用建筑工程类;(2)市政公用工程类;(3)交通工程类;(4)其他工程类。

涉及上述类别全过程的规划、勘察、设计、施工图审查、施工、造价、监理等单位专业技术人员,均可申报入选专家库。

三、入库专家的条件

(一)热爱本职工作,对工作认真负责,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;

(二)熟悉建设工程管理相关法律、法规和技术标准,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和较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,熟悉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国内外技术发展动态;

(三)主持过五项以上(含五项)大型工程项目(房屋建筑工程类应包括两项以上大型公共建筑)的初步设计、施工图设计或施工管理工作,在项目中承担的岗位应为本专业主要设计人、专业负责人、专业审核人或项目负责人;

(四)年龄一般应在35岁以上、65岁以下,身体健康,能胜任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相关工作;

(五)应有15年以上专业工作经历;已获高级职称8年及以上,或已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、一级注册工程师(结构、岩土)、一级注册建造工程师(或其他本行业注册工程师资格)

(六)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,年龄可适当放宽,并可优先推荐:

 1、中国科学院院士、中国工程院院士;

 2、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;

 3、具有突出贡献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;

4、具有教授或教授级(研究员)高级工程师职称;

 5、已经入选国家或广东省相应专家库的人员。

上述条件中,其中(一)~(五)项应同时具备。

四、申请办理入库的程序

(一)申报人登录“深圳建设网www.szjs.com.cn)”,点击网站右上角“专家系统”(红字)。

(二)此前已加入深圳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“深圳市建设工程专家库管理系统”且已得到确认的专家,凭自身用户名和密码,进入“专家登录”,按本通知有关要求更新个人信息,点击左下方的“打印申报”,并将系统自动生成的《深圳市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专家推荐表》打印一份(附个人照片),加盖单位公章。

(三)此前未加入深圳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“深圳市建设工程专家库管理系统”的申报人,须进入“申报专家”,按照步骤妥善填写个人信息后,将系统自动生成的《深圳市建设工程专家信息采集及申请表》及《深圳市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专家推荐表》各打印一份(附个人照片),加盖单位公章。

(四)备齐上述(二)或(三)资料及书面证明材料(包括身份证、毕业证(学位证)、职称证、注册资格证、获奖证明和论文(著作)复印件等),送至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进行初审。

(五)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将初审合格的申报人,报市住房和建设局审核,经批准后进入“深圳市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专家库”。

五、申报受理时间、地点

(一)申报时间:第一批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10年4月15日前;第二批申报受理时间另行通知。

(二)受理地点:深圳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,深圳市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20楼2009室。

(三)联系电话:

1.市住房和建设局勘察设计处,联系人:李焱,电话:83788708

2.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,联系人:周健慧,电话:83786890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       〇一〇年三月九日

协会附注:

(1)所有参加申报初步设计审查专家的,应首先申报成为“深圳建设工程专家库”正式成员(详见相关通知),之后才登录“申报专家 ”,点击并下载“申报打印”中自动生成的深圳市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专家推荐表》。凡系统未自动生成此表格的,则表明申报人资格条件不足,不应参与申报。

(2)此前已属“深圳建设工程专家库”正式人员的,本次无须重复提交深圳市建设工程专家信息采集及申请表》。此外,申报人自身信息无变动的,其申报证明材料(原件及复印件)本次都无须提交。

(3)在资格条件方面,对于已取得一级注册资格的人员,其取得资格年限不做规定;而对于高级及以上职称的,暂按“满5年”受理申报(最终由市住房和建设局核准)。此外,申报人的“35岁”下限,在申报系统中被严格自动执行。

 

来源: 深圳建设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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